中共金山区经协办党总支“三测评”工作制度
日期:2009年09月16日   浏览量:871
 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、中央《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》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贯彻落实〈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〉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意见的通知》(沪委办发[2006]33号)精神,按照区级机关党工委相关规定,根据本局党总支的具体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总体目标

以进一步完善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密切联系群众、及时反映群众意愿的制度体系为核心,建立健全群众测评党员、党员测评党支部、党支部测评机关党委(总支)和机关党工委的“三测评”制度, 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凝聚党员、联系群众、服务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。

二、“三测评”范围

1、以党支部为单位,各支部所辖群众全部参加测评本支部党员。各支部所辖党员全部参加测评本支部。

2、党总支由所属的机关党支部、审批中心党支部、物流中心支部测评党总支。

3、党总支测评区级机关党工委。

三、“三测评”时间

原则上在每年的12月,并根据区级机关党工委有关要求,组织开展。

四、“三测评”要求

1、认真组织,明确任务。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等规定要求,结合集中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活动,检查先进性教育“长效机制”落实情况,结合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谋划,动员党员和群众积极参加。

2、精心安排,确保质量。要结合本年度工作,结合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的执行情况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并将测评情况在党内通报。

3、客观评价,务求实效。各支部要积极引导、教育群众、党员客观公证地评价党员和党支部,同时,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正确对待群众、党员的测评,对照标准、找出薄弱环节,认真整改。要将“三测评”的过程当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,当作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,扎实抓好,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,在推动金山招商引资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。

| 版权所有: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(信息委) |
| 联系电话:021-57921752、021-57921161| 地址: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 |
| 沪ICP备11036542号 |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|       Powered By JiYun   JYCM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