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ogle
百度
本站
互联网
首 页
金山概览
地理位置
交通情况
面积和人口
气候
人居环境
历史文化
区域规划
城镇体系布局
旅游/休闲环境
商业配套设施
主导产业
五大支柱产业
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
现代服务业
产业园区
上海金山工业区
上海精细化工产业园区
枫泾工业区
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分区
朱泾工业区
金山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区
张堰工业园区
配套服务
扶持政策
配套服务
投资意向
联系我们
联系方式
合资期满后,如何申请延长合资期限?
日期:2009年08月20日 浏览量:850
合资企业经营期满后,如合资各方一致愿意延长合资期限,就必须在合资期满6个月之前,向原审批机构提出延长合资期限申请,经审批机构同意批准后,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能有效。
| 版权所有: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(信息委) |
| 联系电话:021-57921752、021-57921161| 地址: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 |
| 沪ICP备11036542号 | 您是本站第
位访客 | Powered By
JiYun
JYCM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