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有何规定?
日期:2009年08月20日   浏览量:978
 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规定最长年限为:
(1)居住用地70年
(2)工业用地50年
(3)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用地50年
(4)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40年
(5)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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