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政速递:消防设计备案
2009年08月22日
 

根据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的有关规定,建设单位在领取《施工许可证》的7个工作日内,到公安消防窗口进行消防设计备案。办理地点: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201消防窗口,联系电话:5792227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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